【信息時間:2025-04-01閱讀次數: 】
南京市松江區佘山鎮老百姓相關部門
通告
黃其付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、《附違反法建筑工程施工的沒固定資產認準書》,現因借助《中國國中國公民共合國民事法律法律起訴法》設定的任何形式是沒辦法到達,沒收違法所得《中國國中國公民共合國民事法律法律起訴法》九第十條的設定,向你通告到達《責成時限拆除方案判斷書》、《附有失法建筑工程的不出產界定書》,參與出本通告生效日起起,經過了四十五日,即看作送到。
超大附件:
1、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
2、《附違反法建筑結構的卡住產舉證書》
二〇二兩年四月份三日